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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 在許久沒踏進去過的書店裡閒晃,瞄到這一本書 封面四個字 "溫柔酒吧"馬上吸引我的視線
翻開簡介 看了看序.. 我知道... 我要把它帶回家
其實這本書是作者 J.R. 莫林格(J.R. Moehringer)的自傳,但讀起來比較像是一本人生與酒吧交互作用的真實故事。
鋪陳的手法細膩卻不囉唆,上一秒微笑的眼角下一秒會含淚。
因為JR的父親是個DJ浪蕩子,酒醉會打人,所以媽媽帶著強褓中的他回到娘家。
生活在一個充滿女人的環境裡,唯二的男人 外公- 是個難搞的老頭,舅舅-在酒吧上班難以親近..於是JR在這樣的童年中 掙扎翻滾長大。
於是他在酒吧形色的男人中學習模仿找尋成為男人的範本。
詳細的介紹請參考博克來網站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79311, 在此不多說。

書的一開頭是自序,看完直讓我點頭如搗蒜之心中OS -"幹..真的.." 他是這樣寫的-

我們一有需要就到那裡去。
渴了當然去。餓了去。累得要死也去。
高興的時候去,去慶祝。難過的時候去,去生悶氣。
婚禮過後去。葬禮過後去,去找東西安定心神。


We went there for everything we needed. we went there when thirsty, of course, and when hungry, and when dead tired.
We went there when happy, to celebrate, and when sad, to sulk.
We went there after weddings and funerals, for something to settle our nerves, and always for a shot of courage just before.
We went there when we didn't know what we needed, hoping someone might tell us.
We went there when looking for love, or sex, or trouble, or for someone who had gone missing, because sooner or later everyone turned up there.
Most of all we went there when we needed to be found.
 

曾經是個Bartender的我,也是個酒鬼。JR依賴在酒吧的經驗,勾起了我許多回憶及同感。
我有個酒鬼老頭 (請參照從前網誌, 這位老頭功勳彪炳 直到今年吐血才戒酒)
他是我嗜酒基因的遺傳來源,也是我30年來最大的惡夢。
老頭喝醉時的耍寶在別人看來有趣,在我只是回家後發酒瘋大家都不要睡。
更不用說小時後他會砸東西,頂嘴會被搧耳光,罵妳婊子的行動語言暴力。
 

有人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而女人會找個跟爸爸一樣的男人。這可嚇壞我了。
然而當我成為吧台女王時,似乎是回敬了他一個大巴掌--
他的掌上明珠跟他一樣,在酒精裡尋找安全感,更進而在歡場中尋找真情假愛。
當然男人很多,好的壞的老的小的,從18歲到40歲都有。
而我在尋找的男人形象,從我的吧台師父開始建立---
一個很懂喝酒卻不發酒瘋的男人,一個心裡愛你嘴巴也敢說出來的男人,愛音樂愛看書愛電影,有趣有朋友。
但這樣的男人,在吧台的燈光下讓人心動...卻會在陽光下讓妳心痛。
跟JR一樣,在那個年紀,在女人生命中最精華的20-25歲,我全心投入在BAR裡。
上班時我在MAO,下班後我在ADLIP..北神95.. COLLINS.. JULIANA.. ROCK CANDY,放假時還是回到以上列舉的地方。
在酒精 朋友 男人堆裡我找到了自己,對酒的喜愛調酒的熱情豐富了我的精神跟荷包,
認識很多很多朋友一直到現在還是如此交心,好男人的關愛壞男人的ONE NIGHT...
看盡人生百態不過就是一句C'EST LA VIE啊 啊 啊

書裡提到的查理舅舅與其他bartender,隨意地聊天中都顯露出對音樂文學電影的熱愛與了解,
白天生活的愜意自由。在我的生活裡也一樣。
凌晨下班後到別家BAR吃宵夜喝兩杯,中午睡醒後去看個電影..喝個下午茶..逛逛誠品&唱片行,
一個星期買幾片CD跟幾本書都是很正常的。
晚上上班時跟大家分享今天的收穫,所有的bartender及老屁股們(泛指愛跑吧的男人們)聊著書啊..
誰的唱片啊..這支酒比那支酒好喝啊..哪間bar東西好吃啊..哪間bar昨晚發生啥事情啦...  日復一日,每天都快樂得要死。
在我們的世界裡沒有服務生,每個人都是大明星,吧台跟外場是輪流的,或許你"認得"每個人, 但每個人都"認識"你。
在我們的世界裡,美跟帥是附屬品,從內在散發的自信讓我們都是萬人迷。
Bartender的魅力,就在可以跟你分享任何事情,可以傾聽你所有苦衷,在你開心時遞上一杯特調,在你哭泣時遞上一杯更濃的特調... 
吧台的存在,是這個城市的諮詢服務台,蘋果日報,張老師,教堂,或是第二個家。
我們守護你的秘密及記憶,直到你自己都忘記為止...
所以BAR是我第二個家. 即使在我離開後,有好長一段時間沒回去,再走進去的那一瞬間,有著返鄉的溫暖跟激動。
(Lounge Bar不是我的家我的家鄉沒有服務生) 
我又回到這個充滿魅力男人的地方... 只是我的身分 已經不是站在裡面的人,而是坐在旁邊的人。
所以失戀了,去MOD... 吵架了,去MOD... 復合了,去MOD... 生日了,去MOD... 星期五,一定要去MOD...
上回的夢幻星期五之旅,著實將我丟回了幾年前,那個活力十足愛笑的女孩,認真的寫筆記
(是的, 吧台的餐巾紙跟杯墊都是大家的便條紙) 
賣力的調酒,跟每個客人寒喧:你好,第一次來嗎? 酒還可以嗎? 我叫Sunny,需要什麼的話請別客氣啊~

那天是我第一次坐上MOD這家始終不倒的老店的吧台邊,看著牆上滿滿的威士忌就已經興奮不已,

那聚光燈打著客人更打在bartender們身上。
吧台裡有四個bartender: 一個主吧,負責大部分調酒,他也是店長。
其他人負責調少部分酒單以及準備單杯Whiskey
(因為這家whiskey bar是日式喝法,冰塊大顆到跟杯子差不多,可以保持冰度卻不會因為融化太快而稀釋掉酒的味道。所以bartender要處理冰塊並幫客人調勻whiskey,使它冰鎮)
還有洗杯子跟擦乾杯子,洗shaker擦乾shaker..幫客人們倒水上菜等雜事。
當他們專注嚴謹在調酒及搞冰塊時是不容外人打擾的,我總是目不轉睛因為這跟我們隨性的調酒大不相同
(是隨性不是隨便喔..我們調酒不用量杯,放檸檬不用夾子..嘿嘿).. 當他們把酒送到你面前時,隨意的交談彷彿你是個熟客。
旁邊的路人即使跟你哈拉兩句,也不會有被搭訕的厭惡感,反而像是調酒班坐隔壁的同學一樣..
大家都是愛喝酒的老屁股啊~~ 
在這裡把一星期來的煩悶生氣無聊全部一次發洩掉,已然是我跟阿分每週的最大事件。  
 

因為這本書引發的感想讓我都快要寫成一篇自傳了,有機會再慢慢累積繼續寫下去.
而最近常回憶起往事,阿分說-這是老頭才會幹的事... 但美麗的往事就是要拿來回味的啊~~
30歲不可恥,希望我能再造另一個五年美麗往事,等到40歲的時候笑著回味。
最後要引用圖騰樂團主唱SUMING的名言 :「喝酒吐了不可恥,可恥的是吐完不回來繼續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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